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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有關規定要求,經本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25年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如下:
一、本院各專業招生指標情況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學習形式 |
本院該專業招生人數 |
推免擬錄取考生數 |
備注 |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
085401 |
全日制 |
7 |
0 |
|
大數據技術與工程 |
085411 |
全日制 |
4 |
0 |
|
最終招生指標可能會根據生源等進行微調,以實際擬錄取指標數為準。
二、本院各專業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成績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總分 (含加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 |
備注 |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
085401 |
250 |
31 |
47 |
1 |
普通考生 |
大數據技術與工程 |
085411 |
250 |
31 |
47 |
0 |
普通考生 |
三、復試內容、復試形式
(一)復試形式
線下現場復試,復試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花江校區。
(二)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主要內容由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考核、綜合能力考核三個部分組成。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我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1)。
2.專業課筆試考核
專業課筆試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方式: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各專業的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按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為準。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以及其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考核方式:面試(時間約20分鐘,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差額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具體以實際參加復試考生數為準。
五、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總成績占60%。其中,復試成績中筆試成績占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占60%。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40%+(專業課知識考核成績*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60%)*60% 。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已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六、復試流程安排
(一)資格審查及附加材料
考生須按照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公告的《附件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提供相應材料。
同時提供可以證明考生綜合能力的其它材料如下:
1.個人簡歷及成績單:本科階段蓋章學習成績單(往屆生可從本人檔案中復印一份并加蓋檔案部門公章);
2.英語水平證明:提供英語等級等證書;
3.各類獎勵競賽獲獎證書、科研論文、專利成果證明等反映考生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
考生須根據要求在報到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學院現場進行材料審核(審核原件,收取復印件一份)。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二)復試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復,我校復試費180元/人。復試費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費,未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請所有考生在核實確認已獲得復試資格(以公示的復試名單為準)后,再進行繳費。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微信掃碼后,輸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復試學院名稱(電子信息學院)、復試批次(以學院公示復試考生名單信息為準)等信息,根據提示完成繳費。建議考生留存繳費截圖備查。
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安排
(一)考生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時到場,筆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按曠考處理;面試開始如考生未能及時準備好,延誤時間2分鐘,可跳過該生到下一位,待該生準備好后再插隊復試。
(二)若考生復試期間存在替考、作弊或非獨立作答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對考生身份存在疑問的,學院可以拒絕考生復試。
(四)考生復試期間如遇突發疾病或其他不能繼續進行的事件,由復試秘書向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再決定后續復試開展工作,必要時由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八、錄取排名說明(含不予錄取的情況)
(一)錄取時考生分批次、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優先級排序:
1.考生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量從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考生復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
(4)同等學力加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者;
(5)存在其他規定不予錄取的情況。
九、學院其他補充說明
(一)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學院聯系方式:聯系人:黃老師,聯系電話:0779-2259236,聯系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郵箱:bhxq7507@163.com。具體事宜通知請考生留意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北海校區官網后續通知。
(三)調劑相關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四)未盡事宜根據教育部、自治區相關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辦法由電子信息學院負責解釋,辦法如與上級文件規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電子信息學院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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