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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管理,全力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全面考察。充分發揮復試的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的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察。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二)堅持科學選拔。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做到科學設計、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接受各方監督,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1.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了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重大事項決策、制定和實施本學院復試具體工作方案。
2.學院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學院成立了研究生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科復試小組
學院按一級學科成立學科復試小組,在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實施本學科的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4.學院復試人員資格審查小組
負責與考生進行聯絡與信息互通;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
三、招生計劃
招生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
2025年計劃招生指標 |
備注 |
(0710)生物學 |
30人 |
實際招生指標以上級下達為準 |
(0860)生物與醫藥 |
60人 |
四、復試
(一)復試資格要求
1.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2.初試成績達到2025年B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 244分,單科(滿分=100分)≥30 分,單科(滿分>100分)≥45 分。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比例為1:2。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4.參加復試考生需提交1份《學業研修規劃報告》,模板見附件1,未提交《學業研修規劃報告》的考生,學院有權取消其復試資格。
(二)復試時間
1. 復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8:30-18:00
2.考生須及時查看研究生院以及學院相關復試通知。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復試報到時,學校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考生須配合進行;同時,考生應在2025年3月21日18:00前到廣西民族大學思源湖校區明德樓123提交滿足考生復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順序如下: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兩面)。
3.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1) 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2) 往屆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如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或未通過校驗者,須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暫未取得畢業證的自學考試的本科考生(須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①須提供證明自考生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準考證、成績單等。
②提供就讀學校開具可如期畢業的證明或考生填寫可如期畢業的承諾書簽字并按手印1份。
4.《廣西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審表》1份(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的考生應由檔案托管單位提供)。
5.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1份(原件須校級教務部門蓋章,復印件須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6.綜合能力學業證明材料(一貫學業表現信息簡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以及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支撐材料。考生打印一貫學業表現信息簡表,并親筆手寫簽名)。
7.《誠信復試承諾書》原件1份(考生打印誠信承諾書,知悉承諾書內容,并親筆手寫簽名)。
8.《擬錄取承諾書》原件1份(親筆手寫簽名)。
9.復試費繳費成功的截圖1份。
10.《學業研修規劃報告》(簽名部分手寫)。
特殊材料:
1.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還須核查:
(1)應屆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和考生頁)復印件1份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1份;《廣西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僅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本科畢業考生)》1份。
(2)在職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和考生頁)復印件1份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1份;《廣西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僅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在職考生)》;考生工作單位與考生本人簽署的勞動合同原件與復印件1份;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原件1份;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發放工資的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原件1份。
2.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符合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招生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學術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1份。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核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列入不誠信考生名單,相關信息呈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上述相關表格,可到“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招生”。
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須于3月21日前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系統(https://yjszs.gxmzu.edu.cn:8088/ )“復試資料上傳”模塊提交電子版資格審查材料。同時,在復試報到時將紙質版審查材料遞交至報考學院。
考生在各專業規定復試時間內,持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方式
1.復試形式
2025年度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復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對考生進行考核,考生復試順序按照現場抽簽進行,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復試地點
面試候考地點:廣西民族大學思源湖校區明德樓122
實驗技能測試地點:廣西民族大學思源湖校區明德樓三樓
3.復試內容
通過實驗技能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綜合面試等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考核單獨進行,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1)實驗技能測試:測試考生對生物實驗操作的規范和技能掌握程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與綜合面試同時進行,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100分,直接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專業綜合面試:主要包括專業素養、專業綜合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4.心理健康測試由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學院聯合組織,采取網絡測試方式,測試時長約為20分鐘,測試結果不對外公布、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供復試參考使用。
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平臺完成測試,否則不予進行其他環節復試。
(五) 已經接受其他學校擬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復試名單。
(六)成績的計算
1.初試成績標準分
初試成績標準分=(初試總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符合國家相關加分政策獲得的加分值。
2.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5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20%+實驗技能測試成績×30%
3.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標準分×50%+復試成績×50%。
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七)復試費用
復試費180元/人(桂價費函〔2011〕572號文),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繳費(請慎重選擇,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未及時交納復試費的考生,不予參加資格審查。
繳費方式:使用微信掃描學校財務處生成的二維碼。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將在入學前由校醫院組織。體檢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
六、錄取
(一)錄取規則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復試方能獲得擬錄取資格。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1.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以下規則錄取
(1)復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2)復試成績相同的,專業綜合面試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2. 錄取中參考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包括社團活動)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獲獎情況、體育、藝術特長以及工作業績等情況。
(1)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公開學術刊物正刊上發表過報考專業領域相關學術論文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3)近5年以來獲得過專業比賽獲獎、獎學金獲獎以及相關資格證書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二)不錄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未達60分的。
2.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未達60分的。
3.外語聽說測試成績未達60分的。
4.復試成績未達60分的。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加試科目成績未達60分的。
7.未按規定參加所有復試項目的。
8.體檢不合格的。
8.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其它違反碩士研究生報考、錄取和入學有關規定的。
9.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
10.未經公示的。
(三)取消錄取資格的情形
1.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
2.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新生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被錄取后應按調檔函規定的時間轉入個人人事檔案,逾期不能轉入檔案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
1.主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已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通過主動申請,聲明放棄擬錄取資格,但申請必須在公示期結束前提出,過期不再受理。
2.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已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未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的,將被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考生無論以何種形式失去擬錄取資格,都不可申請恢復,復試小組可從該復試學科的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監督與復議
1.實行監督制度。成立學校、院兩級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小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察,監督檢查須覆蓋復試錄取全流程、各環節。
2.實行復議制度。學院為考生提供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考生如對學院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可通過學院公布的咨詢電話或郵箱進行申訴。如對申訴結果不認可,可向學院紀委投訴。經上述流程后,對學院的處理結果依然不滿意,可向學校紀委投訴,投訴材料應包含學院對申述和投訴的答復。不采納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復議材料。
3.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在復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4.投訴和監督渠道
電話:0771-3267029,電子郵箱:20090006@gxmzu.edu.cn
八、其他
1.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廣西招生考試院及我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本辦法如與上級部門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執行。
3.學校及我院將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研究生院網頁、學院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復試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院將做相應調整。
附件1:《學業研修規劃報告》
附件2:《大學階段一貫學業表現信息簡表》
海洋與生物技術學院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鏈接:https://marine.gxmzu.edu.cn/info/1043/19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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